一、考生報到地點:財金系辦公室 (又新樓D403室)。
二、報到延遲之處理:未於各梯次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程序者,視為放棄口試。
三、考生需攜帶准考證、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(如健保卡、學生證、駕照、護照、居留證…等)進行查核。
四、09:00開始進行口試,由工讀生逐一導引考生至又新樓D611會議室進行口試。
五、口試時間:每位學生以口試10分鐘計。
六、口試完成:預計於上午12:00前完成。
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准考證列印及口試相關事項。